问题 | 桂林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桂林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桂林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办理条件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桂林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办理材料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D区企业开办专区53-58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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