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可以依照规定设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一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设立的遗嘱有效需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精神正常,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有处分权,处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效。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不能违反社会公德。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可以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