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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继承可以指定任何人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不是的,公民可以立 遗嘱 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 以外的一人或数人 继承 。 遗嘱继承 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 继承人 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 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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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