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10、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一、正当防卫承担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六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二、别人打我算不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所谓正当防卫,应符合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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