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还要赔钱吗 |
释义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不能执行父母的钱,因为父母的钱依法归父母双方所有,不归属夫妻任何一方所有;并且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执行的相对人是婚姻一方,只能执行婚姻无过错方的财产。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父母的财产吗 夫妻双方离婚,一般需要处理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财产分割这三大问题。其中关于财产分割,仅限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共同继承或共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因此,离婚时能否分割父母财产,需要区分该财产的现有状况如何,若该财产所有权归父母所有、或父母明确由夫妻一方继承或赠与夫妻一方,则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该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或共同接受赠与,则离婚时另一方可分割该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主张父母财产属于离婚一方个人所有的,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该财产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继承或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时,建议让父母以书面形式明确写明该财产仅归子女一方所有。 二、借父母钱买房 借父母钱买房离婚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借父母钱买房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或者协议分割。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个人的名下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认定房子是子女一个人的。 三、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分割方法: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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