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丢了怎么仲裁 |
释义 | 劳动合同丢了可以携带其他能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去申请仲裁: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聊天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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