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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释义
    遗产继承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情,同时也是经常产生纠纷的,所以法院处理的继承案也比较多。对于继承案,诉讼费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那么继承案件诉讼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交纳的费用,可以不交纳或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诉讼费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可以自愿承担。常见的诉讼费用分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决定;
    2、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3、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或上诉人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自行负担;
    4、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用,由起诉人或申请人负担。
    另外,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即再审案件,一般来说,当事人无需交纳受理费,但当事人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均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
    继承案是比较难处理的案件之一,并且涉及范围较广,涉及到的人员也比较多,其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例如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被继承人有没有财产纠纷,有没有债务问题等等。建议大家在处理遗产继承的时候及时咨询律师。
    打房产继承官司的诉讼费有多少?遗产继承案件诉讼费列表
    生活中,关于房屋产权纠纷而产生的纠纷非常多,而且一般都是无法经过协商解决的,毕竟涉及到个人利益问题,双方都不肯退让。这时候就会选择打官司,到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起诉时会产生诉讼费,关于房屋产权纠纷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诉讼费用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
    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
    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房产官司是一类比较复杂的案件,需要考虑的问题比较多,在产生这类纠纷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请律师帮忙。因为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灵活应对各种状况,是胜算更大。所以建议大家在遇到这类事件时,先找律师进行免费咨询,让律师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对症下药。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子女抚养诉讼费由谁承担
    子女抚养诉讼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但是原告预交不代表离婚纠纷诉讼费最终由原告承担。一般来说,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对于离婚诉讼案件来讲,如果是判决不准离婚的,那很明显,原告是败诉方,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但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无法分辨出哪一方是胜诉方哪一方是败诉方,也就没办法根据一般规定分辨诉讼费最终由哪一方承担,也正是基于此,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主要根据双方所得财产比例来定诉讼费的分担比例,当然,也会考虑过错情况,是否是协商处理情况等其他因素。解调结案的,诉讼费用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何承担。不过因为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很少,很容易协商或者裁决解决。
    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该内容由 周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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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