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里可以分三种情况:一,转继承。就是说爷爷死亡之后,父亲还没有继承爷爷的遗产也随即死亡,那么孙子是可以替代父亲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份额是有所下降的。二,代位继承。爷爷死亡之前,父亲已经死亡了,作为直系血亲的孙子是可以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这样,孙子的继承份额要比转继承要多。三,立遗嘱。因为遗产的处分是个人权利的行驶,所以爷爷是有权利决定遗产的处置方式,当然的包括把遗产全部给孙子。但是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1,近亲属里面有没有无生活来源又是需要爷爷进行抚养的,这个人的费用是要预先留出一部分。2,爷爷的遗产当然是可以自己处置的,但是若奶奶还在,请注意,这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还得事先分出奶奶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