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附加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自愿的、平等的、合法的协商行为,即是民事主体之间的自愿行为,合同的效力原则上是皆有法律效力的。附加条款是在合同条款之外约定的,一般视为合同的补充、具体化或解释,只要符合合法、自愿等合同成立的要件,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若附加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对交易双方不平等,影响交易公正性、公平性等,则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必须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序良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附加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排除对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或者加重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应当依照约定或者按照交易习惯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之,合同中的附加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必须符合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附加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以免引起纠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