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驶机动车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吗 |
释义 |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人民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这也是在醉驾之后可以使用的几种情况。 几种不起诉的具体情况: 第一,有种情况是情节非常轻微,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所以没有必要认为是犯罪的。 由于醉驾要起诉的话,触犯的就是我国刑法当中的危险驾驶罪的,而我国刑法对于严重犯罪才会进行刑罚,刑罚是剥夺自由,甚至剥夺生命的处罚,是非常非常严重的一种惩罚。所以如果醉驾这个行为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只是喝多了酒上路开车,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的话,那么此时也就没有必要起诉了。 第二,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刑法当中同民法当中一样,不是多少年前的事情都可以再次提起起诉,如果醉驾这件事情发生在很久以前,而很久以前这个时间到现在为止已经超过了刑法当中的诉讼时效,那么这个时候就没有必要再提起诉了。 第三,经过特赦令免除惩罚。 在我国有大赦和特赦,两种制度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由主席颁发的,如果主席颁发的特赦令当中,对于醉驾这一条有所免除的话,那么也不需要再起诉了。 第四,依照刑法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 我国新闻当中的案件在诉讼过程来讲分为自诉和公诉两种,如果这些案件必须是自诉才可以的,例如遗弃罪,那么人民检察院就没有权利提起公诉,但是很显然,醉驾这种情况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之内,所以使用这一条来取得不处理的决定的话是比较难的。 第五,嫌疑人已经死亡。 在我国案件是一定要有被告的,如果被告已经不在人世的话,那么是没有必要对尸体来提起控告的,所以此时人民检察院也不需要提起公诉。 第六,其他法律规定。 第六点是一个兜底性的罪名,如果其他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之下,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是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也没有必要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情况下,前面的五种情况,有四种都可以让检察院在处理醉驾这种情况下,依据职权进行起诉。 醉酒驾驶是一个被我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同时她也是非常危险,这种兴趣是为了公民的人身安全考虑,当然在以上这种情况之下,就算是醉驾了,检察院也可以不起诉,不过希望还是大家为自己的安全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