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材料,但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标准。证据不足不是无法胜诉的理由,新证据的提出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也需要符合法定证据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在庭审中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但已经合法组成的证据禁止再作认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举证责任在诉讼双方。当事人对所提出的证据材料应当说明其证明的对象、证明的事实内容及其与案件的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进行辩论,对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对质证结果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对质证结果有异议的,由审判人员决定是否予以采纳。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三条:证据应当合法、真实、足以证明案件事实,且与案件有关联性。 综合以上法律依据,我们可以看出,新证据的提出是允许的,但需要符合法定证据标准,且应在法定程序下进行。证据的提供方应说明证明的对象、事实内容,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质证和异议也是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可以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