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获得驰名商标的法定途径有: 1、原始取得,也称申请取得,即商标所有权人等,依法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进而取得商标专用权; 2、转让取得,即当事人通过与商标注册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进而取得商标专用权; 3、获得驰名商标的其他法定途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