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 |
释义 | 工伤待遇及费用支付规定: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未缴纳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辅助器具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伤残补助金、津贴、护理费等费用按规定支付。 法律分析 (1)医疗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综合保险的,则医疗费用由相关保险公司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综合保险的,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辅助器具费用 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符合配置辅助器具条件、确需配置辅助器具,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其享受的待遇与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一致,费用由相关保险公司支付。 (3)停工留薪期待遇 缴纳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的停工留薪期待遇与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享受的待遇一致,即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而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此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在停工留薪期内,受伤的劳动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伤复发医疗费等各类费用 拓展延伸 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福利政策解析 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福利政策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时,享受的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而言,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同时,工伤津贴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期限为伤病诊断书所规定的治疗期限。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标准计算,用于补偿伤残造成的损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为帮助伤残人员重新就业提供的经济资助。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福利政策的实施,旨在保护外来从业人员的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结语 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福利政策的实施,旨在保护外来从业人员的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津贴为工资的80%,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于帮助伤残人员重新就业。此外,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伤残人员生活护理费等费用也得到覆盖。这些福利政策的实施将为外来从业人员提供全面的经济支持和保障,确保他们在工伤发生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帮助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