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二审需要开庭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民事诉讼二审不是一定要开庭,如果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一、二审无新证据是否能赢 二审无新证据一般能胜诉。如果原判决在审判程序、认定事实以及适用法律上都没有问题,二审会维持原判。二审时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审开庭审理条件,具体如下: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二、离婚上诉是否会维持原判 离婚上诉是否维持原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那么应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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