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就像是上下级的关系,分公司虽然可以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因此,如果有业务发展的需要,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