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迁移条件: 1、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 2、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 3、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附:如果本市人员的户口是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的,则需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市外配偶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填写);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外地配偶无职业证明(外地配偶为城镇居民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夫妻任一方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办理流程: 1、准备好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双方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外地配偶无职业证明: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备好复印件; 3、被投靠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只接受社保缴费清单或医保缴费清单(如机关事业单位)。到成都市社保局(营门口)或四川省社保局(西大街258号社保大厦,限国有企业)或四川省医保局(永兴巷15号,限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凭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医保)卡办理;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贷款时间较短的,则需购房合同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合同摘要》,银行出具的购房贷款合同及按揭贷款还款清单(原件和复印件)。联系贷款银行及房产物业管理公司办理;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在小区开具入住证明?持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街门牌详址证明。 6、最后带齐所有材料,到办证中心填写《入户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