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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瓶车装棚子车祸谁的责任
释义
    发生电动车事故,肇事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和装不装棚子关系不大。
    扩展资料: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共八类43条)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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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