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截至2019年11月,宁波可以开摩托车,但宁波中心区禁止摩托车通行。 法律依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宁波市中心区范围实施交通新四禁方案的通告》 第一条 每日0:00-24:00,禁止摩托车(除执法部门公务车辆和以下规定外)在中心区道路上通行。 第二条 除鄞县大道、鄞州大道、机场路(鄞县大道—鄞州大道,地面道路部分)、镇海庄市片区(329国道—宁镇公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封闭圈内及沿线道路)外,禁摩规定适用于中心区封闭圈内及沿线道路。 第三条 允许鄞州区检测摩托车由宁横路-沧海南路-兴宁路-百宁街-昌兴街进出鄞州区摩托车检测站。 第四条 本次新增的注册地在禁摩区域内的摩托车凭行驶证领取区域通行证后允许继续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