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鉴定结束可否停发工资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原工资照发,仅限于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停工留薪期满,或者伤情相对稳定,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伤情需要继续休养的,提交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按不低于病假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 一、怎么样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被确认为工伤的情况下,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工伤职工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自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情况需要可以再延长30天。律师提醒广大工伤职工,职工在申请劳动能力登记鉴定即伤残鉴定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或准备以下材料:1、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申请;2、申请时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需要明确鉴定项目,常见的鉴定项目为伤残等级、护理等级和停工留薪期鉴定;3、一般是向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时需带上工伤认定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所有的病例资料及诊断证明书等以备核查。 二、工伤回家休养会有生活费吗 工伤回家休养有生活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地眼睛受伤怎么赔偿 工地眼睛受伤,当事人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属于工伤,则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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