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上海防疫政策? |
释义 | 1、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3、实施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3、常态化防控区域人员 一、对 14 日内有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或 14 日内有其他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实行“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 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第 2、7 天各进行 1 次上门核酸采样。居家健康监测的条件为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与家人接触,原则上不外出,在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二、对 14 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跟踪健康监测期间,在第 1、2、3、7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在跟踪健康监测期间,应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三、上海来(返)苏州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等途径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并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苏州,抵达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上海来(返)苏州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报备方法: 1.通过线上进行自主申报 (1)苏州市区(除姑苏区外) 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报备,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各项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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