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
释义 | (一)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知识点4:房产税的税率 (二)税率 (1)从价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税率为12%和4% (二)企业房产税征税对象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房产税的纳税人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以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若拥有房产(即为房产的所有权人)的,自然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使用的房产为国有(即全民所有),也应当缴纳房产税,是房产税的纳税人。 (三)企业房产税的法律规定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在我省规定开征房产税地区的单位和个人的房产,均应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缴纳房产税。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指“城市”,系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系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系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的县城,建制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均不包括所辖农村和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具体划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确定,报省税务局备案。第四条除《条例》第五条免税的规定外,下列房产亦不征房产税: 一、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二、作为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第五条房产税的减免税权限为: 一、属于地、州、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和免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属于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或免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报省税务局备案。 三、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县(市)税务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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