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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误诊的赔偿问题
释义
    医生误诊可索赔: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未尽到应有义务,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规造成患者损害的事故。
    法律分析
    医生误诊可以索赔的规定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赔偿制度的法律解析
    医疗事故赔偿制度的法律解析是对医疗事故赔偿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解读和分析的过程。根据我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赔偿制度主要包括赔偿责任的确定、赔偿范围的界定、赔偿金额的计算以及赔偿程序的规定等方面。通过对医疗事故赔偿制度的法律解析,可以深入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帮助受害者或其家属了解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促进医疗事故赔偿事宜的公正、合理和有效处理。
    结语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造成患者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赔偿制度的法律解析对于明确赔偿责任、范围、金额和程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深入了解相关法律依据,我们能够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促进医疗事故赔偿事宜的公正、合理和有效处理。
    法律依据
    (二)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拒绝急救处置,或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 障 措 施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除按照规范用于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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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