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死亡汽车过户手续 |
释义 | 夫妻一方死亡汽车过户手续如下: 1、夫妻死亡一方如果是车主,则需要车主合法继承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带着车主的死亡证明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取得继承公证书之后,再到车辆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继承过户手续。 车辆过户需要材料如下: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 4、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综上所述,车主不幸去世,需要带着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做公证。然后带着死亡证明、公证处的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开车到所属车管分所办理过户手续(外地户口的还须带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按照一般遗产继承手续办理。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因此,车主死亡,需要车主合法继承人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之后,再到车辆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继承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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