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聘礼 |
释义 | 离婚返还聘礼的情形包括:没有共同生活但已登记结婚,男方婚前给付聘礼导致生活困难。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符合情形也不一定返还。法院判决返还数额时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财产使用、经济状况、聘礼大小及过错大小等情况。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聘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 (2)男方婚前给付聘礼并导致生活困难。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符合返还的情形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聘礼数额和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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