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宅基地的女儿有权利吗?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非本集体成员无继承权;房屋属于父母财产,子女可继承。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 拓展延伸 宅基地继承权:女儿的继承权益如何保障? 女儿在继承宅基地方面享有一定的权利保障。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儿作为合法继承人之一,具备与其他继承人平等的继承权。在宅基地继承过程中,女儿有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了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女儿在继承宅基地时应获得与其他继承人相等的份额。此外,女儿在继承宅基地时也享有继承财产的保护,其继承权益应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因此,女儿在继承宅基地方面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她有权享有与其他继承人平等的继承权。 结语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与房屋的继承权是有所不同的。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非本集体成员并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然而,女儿作为合法继承人之一,在继承房屋方面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在继承宅基地的过程中,女儿可以通过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而宅基地则归还原农民集体。女儿的继承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她有权享有与其他继承人平等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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