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合法。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做笔录都属于调查取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人才能进行。协警并不具备该资格。不是国家公务人员,无权行使执法权,更无权参与执法办案。协警录的口供,无论如何都没有法律效力。法院可以对协警作的笔录证据进行排它。只有国家正式编制的民警,所制作的笔录,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