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共同财产的确认标准如下: 1、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双方共同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确认属于同居共同财产; 2、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一、同居期间财是否产属于双方财产 同居期间双方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和偿还债务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同居期间参与共同劳动能够分割共有财产吗 同居期间参与共同劳动可以分割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 三、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应该怎么分 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