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据《民法总则》第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 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二)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三)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依法成立; (二)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