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主要是:2轴货运车辆: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18吨3轴货运车辆: (1)中置轴挂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27吨。 (2)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27吨。 (3)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25吨4轴货运车辆。 (4)中置轴挂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36吨。 (5)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35吨。 (6)全挂汽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36吨。 (7)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31吨5轴货运车辆: (8)中置轴挂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3吨。 (9)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3吨。 (10)全挂汽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3吨6轴货运车辆: (11)中置轴挂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9吨。 (12)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6吨。 (13)全挂汽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9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