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合同欠款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小额欠款人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主要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的,还应该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3、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欠款起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客户欠款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客户欠款起诉所需材料包括: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原、被告的身份证明;3、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等,4、本院据有管辖权的证据。 公司欠款起诉需要的材料 1、债务单位的法律资料包括:债务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因业务联系产生的法律文件(比如合同、债务单位的履约证据材料)、债务单位的财产线索等。2、如有多次交易,先前交易形成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交易惯例的存在。3、鉴于很可能需要保全或强制执行债务单位的财产,公司可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如对方的对公银行账号或者房产、车辆等的信息,以便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4、公司履约(已经送货并且对方收货)的证据材料。该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送货单、函件、发票、支票、邮寄凭证等。为了不影响证据材料的证明力,公司应掌握证据材料的原件,并确保证据材料中对方签章的真实性、合法性。5、是否有债务单位签章确认的对帐单。对帐单是交易双方确认帐务的法律文件,其在法律上构成了债务单位对债务的自认。由于对帐单具有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单凭对帐单,公司即可起诉。6、曾向债务人单位追偿货款的相关材料,比如催款函、联络函、电话录音等资料。 起诉欠款人需要在哪里起诉,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欠款人,需要在欠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该内容由 吴朝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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