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妇女权益保护法有孕妇被辞退赔三期工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孕妇解聘不存在三期的赔偿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孕妇一般属于违法辞退,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照一年进行计算;不到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进行计算。其中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孕妇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不属于违法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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