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车主本人开车发生事故处理如下: 1、车子不是本人开出事故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并赔偿; 2、如果是借用车辆出事故车主存在过错的,则由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果是执行单位任务或者个人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出事故的,则由单位或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非本人开的车出事故,存在租赁、借用关系且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时,如果车主对于事故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则应承担责任。这个需要看司机和车主之间是什么关系,车主是否有过错。一般来说,雇佣关系雇主赔偿,借用、租赁、买卖未过户,车主不赔偿。车主如有过错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 车主无过错的情况: 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 3、对方借车时没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4、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综上所述,不是车主开车出现事故,一般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复核结论; (二)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