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金质押合同可以约定有权扣划吗 |
释义 | 保证金质押合同可以约定有权划扣,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中应当包括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方式,担保的范围等内容。 一、质押担保应注意什么事项 如果当事人适用质押担保,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质押担保的债权种类和数额; 2、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包括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 3、双方之间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二、适用质押担保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条款;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担保表现方式有哪几种 债权担保有以下表现方式: 1、存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履行担保合同而提前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行为; 2、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4、质押是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使后者享有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 5、留置,是指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直至债务人欠的债务全部还清。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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