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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释义
    失业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二寸红底彩色相片两张;
    3、未满四十五周岁的女性需带计划生育服务证;
    4、已确认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具体可咨询当地失业就业登记中心。
    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递交上述材料,并填写《个人终止失业登记表》;
    2、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者申报失业登记,并将其个人信息即时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3、社会组织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递交社区审核盖章;
    4、社会组织留存所需材料复印近;
    5、社会组织经办人接件起6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发放《失业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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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