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一房多卖”的现象发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是通过合同的管理,从而合法的对商品房进行审查,以达到保护购房者权益的目的。登记备案制度是指,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意思就是,明确规定一套房子只能卖给一个人,以防止出现重复抵押现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