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期限? |
释义 | 律师解析: 首先,一般情况下,法院来的电话均使用法院座机。接通电话后,对方会首先介绍自己是哪家法院,哪个案件的跟案书记员或者法官。其次,不排除,特殊情况下,会有通过手机联系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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