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公司对外担保无效 |
释义 | 公司对外担保在存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1、担保数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2、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法定代表人私自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等其他情况。 一、国有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是否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单独决定 从法律、行政法规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对外提供担保与普通的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无太大差异。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时怎么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时的处理方法如下: 1、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有程序缺陷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无效确认或者撤销诉讼; 2、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 3、股东会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拒不执行的,股东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支付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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