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前遗嘱公证需要什么 |
释义 | 一、生前遗嘱公证需要什么 (一)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二)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三)予以公证。所谓的遗嘱公证就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嘱公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三、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二)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三)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四)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遗嘱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五)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公证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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