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质权人同意股权能够转让吗 |
释义 | 一、经质权人同意股权能够转让吗 1、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从民法典及公司法规定角度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二、股权质押怎么解除 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需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备注:封面上法人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4、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押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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