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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保工伤赔偿2022标准骨折
释义
    

法律主观:
    


    2022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骨折的工伤职工需要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伤残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伤残等级不同,赔付的金额不同。 1、医疗费 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确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辅助器具费用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确定。 6、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7、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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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