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保险的种类及作用 |
释义 | 工程保险包括财产、责任、保证和人身保险,具体险种有8种,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主要险种,承包商机械设备保险可附加于前两者,第三者责任险一般附加于其他险种。职业责任保险针对工程师的错误,工程质量保险保护竣工建筑,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责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建筑业职工提供保障。 法律分析 工程保险4大类: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 具体险种有:8种 1)建筑工程一切险: 2)安装工程一切险 3)承包商机械设备保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职业责任保险 6)雇主责任险 7)工程质量保险 8)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主要险种; 承包商机械设备保险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附加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中; 第三者责任险一般不单独投保,一般附加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或其他险种; 职业责任险则是对专业工程师在工作中的错误或失误所造成的财产或人员损失的保险; 工程质量保险则是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进行保险; 雇主责任险承保雇主可能遭受的对雇员的经济赔偿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为建筑业的职工提供的保障。 拓展延伸 工程保险解析:覆盖范围、理赔流程及选择要点 工程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工程项目的保险形式,其覆盖范围包括施工期间和工程竣工后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如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在购买工程保险时,需要注意理赔流程,包括事故报告、损失评估和索赔程序等。此外,选择工程保险时应考虑要点,如保险公司的信誉度、保费费率、保险条款的覆盖范围等。综上所述,工程保险的覆盖范围广泛,理赔流程复杂,选择时需谨慎考虑各种要素,以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利益。 结语 工程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工程项目的保险形式,包括施工期间和工程竣工后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具体险种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选择工程保险时需注意保险公司信誉度、保费费率、保险条款覆盖范围等要点。理赔流程复杂,需进行事故报告、损失评估和索赔程序。综上所述,工程保险的广泛覆盖范围和细致的理赔流程需要谨慎选择,以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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