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主无理拖欠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可举报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可申请仲裁,不满仲裁结果可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未支付经济补偿都构成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和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按工龄计算,月工资高于三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三倍支付。违反劳动法的赔偿办法规定了具体赔偿内容。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未支付经济补偿等行为都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获得赔偿金。赔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和月工资高低而定。此外,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也对不同损失情形提供了具体的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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