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刑11年的罪犯,最少需要坐多少年? |
释义 | 判刑十一年最少需要服刑5年半,减刑以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以减刑。减刑案件的程序包括审查材料是否齐备、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裁定,并及时送达执行机关、检察院和罪犯本人。如检察院认为减刑裁定不当,可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法院将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定。 法律分析 一、判刑十一年表现一般最少要坐几年? 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减刑以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刑十一年最少需要服刑5年半。 1、如果减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最低为6-7年可出狱; 2、如果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可假释,最低5.5年可申请假释。假释就是出狱服刑,不在监狱,如果在外没有在犯罪或者其他违规违纪,11年后直接就视为服刑完毕。 二、减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三、法院办理减刑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1、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2、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结语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判刑十一年最少需要服刑5年半。如果减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最低需要服刑6-7年可出狱;如果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可假释,最低5.5年可申请假释。减刑的条件包括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法院办理减刑案件的程序包括审查材料是否齐备、组成合议庭、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并及时送达相关机关和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如认为减刑裁定不当,可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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