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的时效性六个月 |
释义 | 申请执行时效是六个月吗 新民诉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统一了自然人和法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其中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原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新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而且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并且统一了自然人和法人的规定。胜诉的当事人,不必再提心吊胆了,生怕时间被错过。而今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对申请执行期限的延长,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归属于诉讼时效,而明确改变了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的不可改变的除斥期间的性质。 申请执行期限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也包括了很多程序,如果一部分处理不当将会给您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该内容由 赵增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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