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分为婚前和婚后支付,前者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不予分割;后者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分割。若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需符合特定情形,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或未共同生活,或因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规定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支付的彩礼是对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如果是婚后支付的彩礼,则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时,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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