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能。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收缴非法装置;
 (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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