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打伤能否索取精神损害赔偿 我在当地镇计生办被无故殴打,被非法关押拘禁五六个小时,造成我浑身伤痛,并且造成我头部阵痛,留下后遗症,请问我应不应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 你好,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前提是你的伤经鉴定构成伤残,建议你做伤残鉴定,自己联系鉴定机构即可,一般当地大医院都有鉴定机构。到时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不但有精神损害赔偿,还要有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临床法医鉴定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