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售商品房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现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竣工验收合格; 5、拆迁安置已经实施;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实施。 一、什么是商品房交易的条件 商品房交易的条件有以下这些:(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姓名及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况; 3、商品房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和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修,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 10.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项;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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