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同时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上面两条规定可以看出,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买房子时定金已付给承诺书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认购书中的定金的约定方式如下: 1、应当对收受的定金性质进行明确约定; 2、具担保性质的定金收受后,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适用定金罚则; 3、具担保性质的定金收受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等等。 二、购房的时候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购房时的订金可以退,而定金的退需要满足法定事由才能退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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