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没钱还,可以向他父母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欠款人没钱还,可以向他父母要吗 欠债人没钱一般不可以要求其父母偿还。但如果父母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可以在继承范围内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就是只能由当事人还债,父母无还债义务。当然如果父母经济状况良好,而当事人目前经济困难,也可以暂由父母自愿代子偿还,待当事人有履行能力时再归还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债务人的父母归还债务。 二、欠债不还的人怎么对付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债不还钱金额达到多少要坐牢 一般情况下,欠债不还钱的金额无论达到了多少钱,债务人都不需要坐牢。因为欠钱不还只是一种民事纠纷,通常不会通过刑事手段来对债务人进行处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欠钱可以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债务人欠钱不还的问题,并且人民法院可能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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